七、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申請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面談之后進行,根據面談環節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的資格復審表、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面談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談和面試(說課)的方式進行。
面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可通過現場面談或線上面談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認知、儀表儀態、在校表現、語言表達和交流溝通能力等。總分100分。面談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面試(說課):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總分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說課)成績合格線為70分(含70分),未達到70分者不能進入簽約環節。
(三)面談、資格復審、面試(說課)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簽約。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先后(說課成績相同,面談成績高者入圍),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人選。如有放棄資格者,按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約人選名單在株洲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即可與招聘學校簽約就業協議書(請考生準備好三方就業協議)。簽約成功者進入體檢環節。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涉毒毛發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按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十、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六)本次招聘的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面談等有關事宜,請咨詢各招聘學校。
十二、咨詢與監督電話
(一)咨詢
招聘學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731-85500667
政策咨詢電話: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5
(二)監督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22660118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1-28681082
附件1 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docx
株洲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