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存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相應崗位。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線上報名
將以下材料命名為招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發送至電子郵箱nzszk@qq.com。
材料明細: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為就業推薦表和學科成績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歸國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位表要求的執業和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自薦材料等掃描件。在職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初審
1.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網上資格初審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予答復。
(三)資格復審
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由學校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合格人員名單在學校校園網公布。
(四)面試
面試采取專家評議方式進行,由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組織。
1.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提前一周通過學校網站發布公告,并打電話或發信息等方式直接通知到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者。
2.面試形式、內容
面試實行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了解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學術水平、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校園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4.考生應按照招聘組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對未按時到場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經學院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學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學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才待遇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學院將采取“一人一議、一事一議”的辦法,積極支持從優確定相關待遇。其他事項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引進人才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本次引進人才,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引進人才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引進人才工作接受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寧夏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0951-2135040。
附件: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2022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寧夏開放大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