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方式
崗位代碼A01-A16崗位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代碼A17-A32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灌南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方面的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行程碼”14天內沒有到過中、高風險地區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
1.崗位代碼A01-A16崗位報名成功人員直接入圍資格復審;崗位代碼A17-A32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灌南縣教育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崗位代碼A17-A32崗位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演課時,虛擬有學生在場上課,須有相應的教案,應聘者不得與評委互動,時間不超過8分鐘,教案質量納入評分。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崗位代碼A01-A16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崗位代碼A17-A32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灌南縣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A01-A16崗位總成績相同,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考察由灌南縣教育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灌南縣教育局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崗位代碼A08-A32崗位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崗位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
選崗完成后,所有崗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應聘A04-A07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予以解聘。
應聘A01-A03、A08-A32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其中:受連云港考區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取消影響的應聘人員,參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后,可先辦理聘用手續,如未能如期通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取消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灌南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xls
2.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新教師選崗表.xls
灌南縣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