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面試人員于6月10日(星期五)上午到永安市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取面試通知單,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及崗位所要求的學位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復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學籍證明和學校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資格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單》。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排列;若專業知識筆試、教育綜合知識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
根據考聘人數以1:1的比例,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缺席或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該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從體檢合格的報考者中依據招聘職位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核。體檢結果公布后,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配合提供相關考察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可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形成考核書面材料連同學歷學位證、身份證、體檢表、協審表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報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選崗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均合格的人員為擬聘人選,聘用崗位確定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崗,若總分并列,則按筆試成績高者的順序優先選擇;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者的順序優先選擇;若專業知識筆試、教育綜合知識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擬聘人選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人選名單將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網進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人員入編和簽訂聘用合同等有關手續。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按規定時間、程序辦理聘用及入編手續,與聘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職責與權利。
考生一經聘用,須在我市入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
六、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如有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按崗位條件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在筆試合格線內的補充招聘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體檢、考核和聘用等補充招聘程序及辦法與第一輪招聘相同。補充招聘時間及具體崗位等,另行通知。
七、紀律與監督
由相關部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永安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情況由招聘、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1.2022年永安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設置情況表
附件2:2022年永安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永安市教育局永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永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