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優秀畢業生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評
對通過初審的優秀畢業生,采取一定形式進行綜合能力考評,綜合考評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為主。原則上不再另行組織筆試、面試。
(三)聘用
1、考察與體檢。根據綜合能力考評結果,用人單位確定進入考察與體檢環節人選,考察按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公示與簽約。對通過考察和體檢的人員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
3、入職與聘用。考生報到后,按照有關流程,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四、引進政策
1、引進優秀畢業生,優先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確定具體崗位,雙向選擇未達成一致的,可以通過組織推薦的方式安排崗位。
2、引進的優秀畢業生正式任職后,其配偶在異地工作的,可以協調安排到鹽都區相應性質的單位工作。
3、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七級職員或享受七級職員工資待遇、區屬一級國有企業中層正職或區屬二級國有企業班子副職。
4、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八級職員或享受八級職員工資待遇、區屬一級國有企業中層副職或區屬二級國有企業中層正職。
5、引進的優秀畢業生為大學本科生,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符合任職條件擬正式任職,可以確定為事業單位九級職員、區屬一級國有企業部門職員或區屬二級國有企業中層副職。
6、引進的優秀畢業生正式任職后,符合《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規定的,可以通過調任方式到機關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區屬國有企業工作的優秀畢業生稅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萬元/年、碩士研究生不低于20萬元/年、大學本科生不低于15萬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長機制。
2、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優秀畢業生,其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相應工資標準執行。
3、到新型研發機構工作的優秀畢業生,執行新型研發機構工資標準,簽訂的用人(薪酬)合同經鹽城高新區審核備案后,其工資待遇參照區屬國有企業標準,不足部分3年內由鹽城高新區財政補足。3年后,個人可以自主選擇繼續在新型研發機構工作,也可以個人提出申請,經專項考核,擇優調整到區屬國有企業工作。
(二)補助標準
1、引進的優秀畢業生辦理入職手續后,連續在鹽都工作滿3年的,分別按照博士研究生15000元、碩士研究生10000元、大學本科生5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補貼。
2、引進的優秀畢業生3年內分別按照博士研究生4000元/月、碩士研究生2500元/月、大學本科生2000元/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3、引進的優秀畢業生5年內在鹽都區范圍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且用于自住的(144平方米以下),分別按購房總價的39%、26%、13%的標準,給予購房資助。申請購房資助的,需簽署協議承諾在鹽都區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4、引進的優秀畢業生在鹽都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分別可放寬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4倍、3倍、2倍。申請放寬額度的,需簽署協議承諾在鹽都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5、引進的優秀畢業生在我區未購房的,5年內提供免費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6、引進的非鹽城籍優秀畢業生5年內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親交通補貼。
六、紀律監督
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標準和程序,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擬引進的優秀畢業生,要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公告發布網址:http://www.yandu.gov.cn(中國鹽都網)。咨詢電話:0515-88426196。監督電話:0515-88425161(鹽城市鹽都區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中共鹽城市鹽都區委組織部、鹽城市鹽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鹽城市鹽都區委組織部
鹽城市鹽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3:國內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學科和駐鹽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學科名冊.pdf
附件6:江蘇省鹽都區2022年面向全國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報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