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名方式:所有報名均由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替報名、電話報名和網上報名。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和要求
(1)提交《株洲市石峰區2022年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石峰區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崗位聘任承諾書》(附件4)和本人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
(2)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及其他各類與教育教學相關榮譽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必須是能夠及時聯系到應聘者本人的電話,確保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選調)方概不負責。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選調)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符合崗位報名條件人數與該崗位招聘(選調)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招聘(選調)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者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2.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的通知。
3.考試方式
(1)公開選調
考試采取答辯和現場授課形式進行。
答辯:答辯時間為3分鐘,主要考察綜合分析、應變、人際關系處理、語言表達、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線,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現場授課環節。
現場授課:根據應聘者答辯成績排名先后,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數1:2比例確定入圍現場授課人員,若答辯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人數不足崗位計劃數的2倍,僅答辯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人員進入現場授課;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現場授課,F場授課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能力、組織課堂教學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專業技能等,F場授課的具體形式另行通知。
(2)公開招聘
考試采取筆試(閉卷)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人文科學常識、時事政治、教育政策與法規、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實踐應用分析等?荚嚂r長120分鐘。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應變、人際關系處理、語言表達、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及課堂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能力、組織課堂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等。面試包括答辯和上微型課,其中答辯時間為3分鐘,微型課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上課時間不超過8分鐘。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答辯占30%、微型課占70%,合格分數線為8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考試成績
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公開選調綜合總成績=答辯成績×20%+授課成績×80%。公開招聘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答辯(公開選調)、現場授課、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現場授課(或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5.考試要求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的排名先后,以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入圍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統一安排在定點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選調)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考察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據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聘用與待遇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入職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到學校(幼兒園),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招聘(選調)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十二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選調)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5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任何手續。如拒不履行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被聘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五、咨詢和監督
招聘(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石峰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石峰區教育局0731-22529876
監督電話:石峰區人社局0731-22629700
石峰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22529873
六、其它說明
(一)本方案解釋權屬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內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分歧時,由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附件1 石峰區2022年公開招聘(選調)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附件2 株洲市石峰區2022年公開招聘(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區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