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考試環節。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3)現場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錄用工作的全過程(含試用期);
(4)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考試環節。
五、考試
考試由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組成(面試和筆試順序可根據報名人數、場地等情況現場商定)。
(一)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內容:教育知識與教育技能理論。
4.面試要求:進入面試名單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5.其他要求: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方式。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教育教學綜合能力。
4.其他要求:筆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考試作弊者取消筆試成績。
(三)綜合成績計算和公布
考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各項成績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以其所在教務處提供的成績績點高低排列;如仍然相同者,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考試結束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即考生面試和筆試全部結束離場后,可以到指定地點查看考試綜合成績。全部成績于考試結束在招聘點及陵水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公眾號向社會公布;考試期間實行全封閉式管理,考生必須無條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服從指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點該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選。
六、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或承諾書
綜合成績公布后1天之內,在招聘點和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告“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及提交三方就業協議時間”。擬聘人員須攜帶三方就業協議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并根據入圍公告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
未發放三方就業協議書的入圍考生,也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簽署承諾書。承諾三方協議發放之日起3日內(以協議寄出的時間為準)將本人簽名的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協議書發放證明(內容須含三方協議發放時間,加蓋“就業指導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縣教育局。逾期沒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待入圍考生三方就業協議全部收集完后,在返程后5天內完成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意見,縣教育局將三方就業協議書(學校聯及個人聯)寄送入圍考生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及考生個人。逾期沒有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的,以及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又自愿放棄的,均視為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可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畢業報到、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畢業報到。入圍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到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報到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三方就業協議同時終止,空缺崗位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體檢、考察及公示
1.體檢。入圍擬聘人員畢業報到后,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未經同意不按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3.公示。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和公示期間,如考生放棄,或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一律不予錄用。空缺崗位可由用人單位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經人社、編辦等部門核準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未配合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聘用資格。
新招聘人員服務期5年。5年服務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離陵水黎族自治縣。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擬聘用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之日,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七)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留存。
(八)考生參加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都應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定,自行安排好相關行程事宜。
(九)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眾號:陵水教育
(十)本方案由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陵水縣紀委監委監督指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聯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新豐路39號陵水縣教育局人事室。
郵編:572400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監督電話:0898—83315659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898—65230708
1.陵水黎族自治縣赴高校面向2022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21名中小學教師崗位表(海南師范大學考點).xlsx
2.陵水黎族自治縣赴高校面向2022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21名教師報名表.doc
4.陵水黎族自治縣赴高校面向2022年應屆應屆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doc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