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及組織
(一)資格復審。
考核之前,應聘者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我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參加考核。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材料如下: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取得國(境)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在國(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的回國人員,2020年9月30日之前回國的,應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若2020年9月30日前未來得及辦理或2020年10月1日以后回國的,應按照教育部《關于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公告》第二項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4.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獎勵情況、主要論文論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及能體現個人科研水平的論文。
(二)考試方式采用面試。面試按照南京中醫藥大學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方式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中醫藥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我校最低服務3年。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2)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者;
(3)有工作單位人員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中醫藥大學人力資源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85811051聯系人:汪老師
具體崗位咨詢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中醫藥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5811025聯系人:王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南京中醫藥大學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