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應聘人員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學校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4)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具體人員名單、各環節時間、地點及要求在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學校官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
1.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時間憑《準考證》,并帶上附件3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復審手續。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2.心理測試。學校組織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納入考試成績,僅作為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面試
面試由我校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學校官網(www.cqdd.cq.cn)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環節中,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理論水平與實踐操作能力等;綜合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簡章附件1,分值均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試講15分鐘,綜合面試時間為15分鐘。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
(四)考試成績計算
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輔導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綜合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或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我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各科面試成績均不得低于70分。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學校官網(www.cqdd.cq.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本簡章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2.招聘咨詢電話:023-42863945、68664870賴老師、胡老師
3.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