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上資格初審
1.由區教育局對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進行線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中沒有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相應招聘崗位。
2.由專家評審組對選聘材料等進行綜合評定,各崗位從預評分達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擬聘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測試環節人員。若某崗位報考者符合條件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3倍,則以實際符合條件人員為面試人選。
3.線上資格初審結果將在資格初審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短信通知。
(三)現場資格審查和測試
1.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初定于2022年2月9日上午進行(視疫情情況調整,具體以短信通知為準)。請考生將報名表及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材料原件現場提交給工作人員審驗,交復印件留存。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現場發放測試通知書。
2.筆試。筆試初定于2022年2月9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短信通知為準,請報考初、高考相關崗位(崗位編號LH202201001—LH202201044)的考生按照短信要求,準時到達相應場地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知識。
3.面試。面試初定于2022年2月10日進行,考生按照測試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到達相應的場地參加面試。
4.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在面試成績80分以上的考生中(面試成績80分以下考生不予體檢),按照筆試40%、面試60%的比例確定測試總成績(未安排筆試的崗位,僅計算面試成績)。
若擬聘用人數與面試成績80分以上的考生之比不足1:3,區教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減少擬聘用人數。
各崗位按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入圍體檢人員將在面試當天電話通知,未入圍人員將通過短信通知。
(四)體檢
1.具體體檢安排、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2.接到體檢通知后,入圍體檢人選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相片1張,按通知時間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3.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復審考察
1.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教育局對其進行材料復審,經復審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由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用人單位出具考察報告。考察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龍華政府在線(http://www.szlhq.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聘任
1.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龍華區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聘任崗位等級與《崗位表》中所報考崗位的擬聘崗位等級一致。
2.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最新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年內(從選聘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聘用資格。
3.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到擬聘學校報到,無正當理由或未經擬聘學校批準同意而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擬聘學校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選聘人員,由擬聘學校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三、防疫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粵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內無境外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旅居史〕,憑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粵康碼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的報考者可正常參加考試。
不能參加考試的人員:①“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報考者;②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③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④考前21天內有境外旅居史、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區)旅居史的報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報考者;⑥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的考生。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項
(一)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2年1月19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日期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二)龍華區教育局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聘用人員到龍華區其他區屬公辦中小學工作,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辦理完聘任手續后,須在龍華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學年)以上。
(三)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方案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進行處理。
(四)選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本公告僅適用于2022年1月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公開選聘優秀教師工作,由龍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密切關注龍華政府在線教育局網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或“龍華教育”微信公眾號。
聯系電話:0755-23336291(石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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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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