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調動和聘用資格。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資料:
1.身份證;
2.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及聘任書;
5.近三年聘用合同;
6.已婚者還須提供如下材料:結婚證、配偶方戶口本或戶籍證明、配偶工作單位證明或在人社部門登記(備案)過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
7.單身者還須提供個人單身承諾書(格式附后)、父或母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以上材料資格審查時驗原件,交復印件(配偶現工作單位證明、個人單身承諾書交原件)。
(四)體檢、選崗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幼兒園教師同時加檢《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文件中規定增加的檢查項目。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報考人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論。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根據考試成績名次及現所執教學科進行選崗,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考察,并對擬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并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
三、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或不具備選調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可隨時取消其考試、調動和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考試后在后續選調環節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紅塔區教育體育局出具說明。
(四)調動后,本人須服從工作安排,在紅塔區教育體育系統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調動引起的工資待遇、職務職稱等變化情況。
(五)選調工作由紀檢監察等部門參與監督。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的,現場測量體溫≤37.3℃方可參加報名和考試。“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報考人員不受理報名和考試。
(二)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報考人員,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場測量體溫≤37.3℃可參加報名和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報考人員不受理報名。
(三)報考人員應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報名、考試及聘用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實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要求進行調整,敬請廣大報考人員給予支持和配合。
聯系電話:0877-2015823(紅塔區教體局人事師訓股,楊老師、李老師)
監督電話:0877-2012618、2025308
本通告及未盡事宜由紅塔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玉溪市紅塔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