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通過考生應通過網上銀行交費,報名費每人70元,交費截止時間:第一階段“項目人員”崗位、“蒙漢兼通”崗位和“高校畢業生”崗位交費時間為1月7日至1月10日中午12:00。交費時間截止后交費人數達不到1:4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于第二階段再次進行報名(其他條件不變,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報名費退回原交費銀行賬戶,需第二階段重新報名)。普通崗位、社區工作者和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崗位、部分變更屬性崗位交費時間為:1月13日至1月18日中午12∶00。
關于報考費退費問題。2022年畢業的應屆生和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交報考費,2021年畢業生報考費減半收取。符合退費條件人員,持《報名登記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1份,畢業證明原件、復印件,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報考者的身份證復印件,筆試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費,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如筆試缺考將不再退費,逾期不再受理。報考崗位取消的人員報名費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具體受理時間于筆試環節后通過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另行通知。
8.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上傳照片和交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9.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根據報名情況,緊缺急需專業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10.崗位表中部分免筆試崗位如報名人數過多,無法通過直接面試進行招聘的崗位,將增加筆試環節。
11.《報名登記表》及《筆試準考證》可下載PDF格式,請考生注意留存以備后續環節使用。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及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公共基礎知識15分、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15分。部分不限專業或多種專業均可報考的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85分、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15分。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蒙漢雙語卷),滿分為100分,分為蒙古文字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兩部分,分值各占50%。除蒙漢兼通崗位外,其他崗位考生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請考生關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包頭人社”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4.筆試成績加分:
(1)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對符合《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文件規定,且由包頭市統一安排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包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定的一線非在編醫務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屬于此類的考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的此類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請報名考生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結束后,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初步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出現異議的,由資格復審專家小組作出裁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另行通知。
2.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應聘者,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或盟市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經歷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其中,“蒙漢兼通崗位”面試試卷由蒙古文字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兩種試題組成,面試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題”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蒙古文題”須使用蒙古語回答。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及“包頭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3.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4.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55%、面試占總成績的45%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免筆試崗位的考生,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測試環節。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2.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體檢結果報市人社局。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及是否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以上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報考人員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用人單位審核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4.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認為確需延長試用期的,最長可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整個招考聘用工作期間,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報名資格審查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三)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制度。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違紀后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五、其他
(一)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除筆試、資格復審外的其它環節放棄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
(二)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辦理錄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或取消錄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放棄或被取消錄用的考生直接記入誠信檔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六)本簡章由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七)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黨群系統崗位包頭市委組織部0472-5619306
政府系統崗位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2-6199985
監督舉報電話:
黨群系統崗位包頭市委組織部0472-12380
政府系統崗位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472-6169995
附件:包頭市2021年旗縣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