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醫師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醫學基礎知識占70%;教師崗位為教育理論知識占30%,所報崗位對應學科的專業知識占70%;其他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職業能力測試占70%。
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筆試前須接受健康碼、行程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及體溫測量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若最終入圍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領導組辦公室對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領導組辦公室要維護資格復審的權威性,資格復審原則上由初審人員負責,資格復審前要專門對參與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統一審查標準。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資格復審客觀、嚴謹、公正。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嚴禁變更或放寬資格條件,堅決防止因資格審查引發的招聘糾紛。復審結果一經確認,不得隨意變更。對資格審查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招聘工作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
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河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equ.gov.cn)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經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19、2020、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存放證明;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9、2020、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需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到合格證書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由服務地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教育科技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查部門對資格審查結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確定后,面試前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擬定面試方案,報忻州市人社局備案后組織實施。
面試形式:教師崗位采取面對評委講課形式進行,考生獨立備課1小時,講課時間15分鐘。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用時10分鐘;
面試內容:教師崗位為所報崗位對應學科學段的教材內容;其他崗位為綜合素質測評。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復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合格者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9、2020、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報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在河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equ.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專業要求、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依據河曲縣民政人社局聘用文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民政人社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書中要明確約定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領導組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公告發布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力度。招聘領導組和市人社局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特別是筆試、面試環節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市人社局、縣紀檢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認識今年疫情防控形勢對招聘工作帶來的壓力和挑戰,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切實抓好招聘工作各環節疫情防控工作。應聘者要認真及時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凡違反山西省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招聘領導組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精心制定各項工作方案和預案,做好對考生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工作,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對考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的專門培訓,將疫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
公告中公示的咨詢電話、監督電話,在工作期間內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考生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得到咨詢和投訴。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咨詢電話:
河曲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350-7288185
河曲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0350-7222142
監督電話:
河曲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0350-7212388
忻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350-3333625
附件:
1.河曲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河曲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