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成績公示與復查。筆試結束后,在湘陰縣政府官網上公布,公示3天。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考生有疑問的,可在兩日內向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書面申請復查本人成績,過期不予受理。復查由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織進行,并以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審核結果為準。
3、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陰縣教育局具體實施。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的內容?忌幢敬握衅敢幎ǖ臈l件要求提供如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證;②學歷證,在有效期內的帶二維驗證碼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稱證;④戶口簿;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⑥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按承諾制報名要求,其材料須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對象。
按照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2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4、面試
(1)面試工作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陰縣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為試教。
(3)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5、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三位小數。
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排名;再相同的,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上述辦法處理。
2.體檢在縣以上有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忌鷮Ψ钱斎铡⒎钱攬鰪蜋z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陰縣教育局具體實施。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疾旌细袢藛T為擬聘對象。
(五)遞補規定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招聘單位選擇
1.擬聘對象名單在湘陰縣政府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3.招聘單位選擇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招聘單位(同一崗位名稱同一崗位代碼)不確定的,聘用對象按該崗位(同一崗位名稱同一崗位代碼)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招聘單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招聘單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招聘單位;再相同的,抽簽確定選擇順序。選擇過程全程公開,現場確認簽字,不得更改。聘用對象未按要求參加招聘單位選擇的視為放棄。
(七)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縣教育局負責。
1.按規定到編制、人社、財政部門辦理編制、聘用、工資等相關人事手續。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5年(包括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考試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遞補、招聘單位選擇以及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招聘期間,應聘人員務必確保手機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湘陰縣政府官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否則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另行公告。
6.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縣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監督舉報電話:
縣人社局監察室:0730—2158577;
縣紀委信訪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陰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1.2021年湘陰縣公開招聘農村教師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doc
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陰縣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