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3.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和崗位匹配情況等(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2.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公告。
3.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面試成績、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職得招聘網站公開公布。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從報考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方式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如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的,可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方面。考察對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放棄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名單在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職得招聘網站公開予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汕頭市龍湖教育局按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六、崗位遞補事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標準按照《關于印發<汕頭市龍湖區機關聘用人員和事業單位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汕龍編辦〔2020〕6號)執行,按照汕頭市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制度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待遇,簽訂勞動合同,并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聘用年限每滿兩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晉升1個檔次薪酬或經費補助標準。
八、其他
(一)報考人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無違法犯罪證明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原件,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公告,因自身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次公開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試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報考人員應持“健康碼”、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入場時“粵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等異常情況,不得參加考試。若考生體溫超過37.3℃需在醫務室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進行再次測溫,體溫達標者正常參加考試;體溫不達標者,不得參加考試。無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不得參加考試。
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將及時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九、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754-88831114
監督電話:0754-88990391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附件: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學科對應具體專業目錄)..xls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