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
考核之前,南京科技職業學院將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考核。參加考核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時提交一套復印件):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個人業績水平的證書及獎勵等)。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核方式
短期招聘B20-B23號崗位的考試方式:筆試(初試環節)、面試。在初試環節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環節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暫定2022年1月中旬,考核時間、地點將在南京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上提前發布通知,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崗位、初試環節成績、排名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100分)。
B20-B23號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及各單項考試(測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現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聘用審批后,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57024651
聯系人:黃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南京科技職業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57013249
聯系人:陸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