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成績高低,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成績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課平均成績高者為準,必修科目沒有分數以等次確定的,必須是合格以上,該科目不計算平均分。已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應屆畢業生直接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體檢、考察工作由區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組織實施,引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照時間截點做好相關工作。
對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北塔區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beita.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新進人員實行試用期,首次聘用期限為五年。
五、待遇
1.工資待遇。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同等情況人員的標準確定引進人才的工資待遇。對于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也可由用人單位與引進的人才協商報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確定,兩年內可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區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引進的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發放期限為5年。
3.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同等學歷學位的人才,用人單位可提供臨時性住房,待引進人才在城區購房或者離開北塔區后由用人單位收回。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較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人才,由區財政給予3萬元的購房補貼。
4.優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5.其他事項。對引進人才服務期未滿5年,調離北塔區工作的,期間享受人才引進政策的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等全額退回區財政。引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參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進待遇。
以上優惠政策只適用于本次人才引進工作。
六、紀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嚴格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引進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間,報考考生須遵從防疫考務要求。
4.本次人才引進監督舉報投訴及咨詢電話:
監督舉報投訴電話: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專用舉報電話:0739-5612380
面試咨詢電話: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人才組:0739-5621660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0739-5622162
北塔區教育局政工室:0739-5623801
附件:
中共北塔區委組織部
北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