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邵陽教師招聘 湖南邵陽新邵縣公開招聘教師【1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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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縣教師隊伍現狀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依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8名(其中職中1名)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2.為落實湘人社發〔2020〕21號文件精神,此次招聘更多地面向高校畢業生提供招聘崗位。“高校畢業生”包括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8、2019年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部分崗位限定高校畢業生的最低錄取人數,即在高校畢業生報考人數充足的情況下(達到最低開考比例),同一職位高校畢業生面試、體檢入圍人數均達到或高于該職位高校畢業生聘用計劃數要求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和體檢入圍名單;在高校畢業生面試、體檢入圍人數低于高校畢業生聘用計劃數要求時,應優先保證高校畢業生面試、體檢入圍人數達到最低聘用計劃數要求;高校畢業生報名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按實核減高校畢業生最低招聘要求計劃。
3.小學語文教師分A、B二個區域報考,小學數學教師分C、D二個區域報考,分區域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其他職位分學段分科目全縣統一報考,按考生報考崗位的計劃數分學段分科目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小學語文教師A、B二個區域設置為:
A區域:陳家坊鎮、潭府鄉、太芝廟鎮、潭溪鎮、寸石鎮、坪上鎮、迎光鄉
B區域:大新鎮、龍溪鋪鎮、巨口鋪鎮、小塘鎮
小學數學教師C、D二個區域設置為:
C區域:陳家坊鎮、潭府鄉、太芝廟鎮、潭溪鎮、寸石鎮、坪上鎮、大新鎮、小塘鎮
D區域:龍溪鋪鎮、迎光鄉、巨口鋪鎮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教育工作。
2.符合所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
3.教師資格證:具體見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表。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屆、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先上崗,再考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資格認定工作推遲,已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往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提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領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網上自行打印下載),可視同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允許報名參加教師招聘。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錄用后,需在一年的試用期內(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若通過本次招聘考試取得聘用資格的,畢業證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本縣內在編教師和合同期內特崗教師不予報考。
6.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認定。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在新邵縣政府網站(http://www.xinshao.gov.cn/)、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20年畢業生執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自行在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報考費(100元)于2020年7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現場照相報名(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必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個別特殊崗位需開考的,需批準后相應調整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而相應核減的招聘計劃平均調整到小學語文崗位(若為單數,則A區域多調整1名)。調整后的小學語文崗位也必須達到3:1的開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3.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憑正式有效身份證于2020年8月3日-4日到新邵縣人社局大坪辦公區一樓領取準考證(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筆試時間:2020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考試
(1)筆試:普通高中教師、初中教師(美術教師、體育教師除外)各崗位考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高考要求);初中美術教師、體育教師,鄉鎮小學語文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及職中信息技術教師考語文專業知識和寫作(高考要求);鄉鎮小學數學教師考數學專業知識(高考要求);小學英語教師考英語專業知識(高考要求)。高中學段、初中學段、小學學段的同一科目為同一試卷。總分為100分,非音樂、體育、美術科目。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音樂、體育、美術科目筆記成績占50%。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崗位,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或達到本次考試同學段參考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入圍對象中因有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遞補一次。面試內容為報考科目相應學段內容。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崗位者增加專業測試項目,專業測試時間為8分鐘,專業測試項目分數占面試分數的20%。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為1:1的崗位,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面試內容在備課前由考生抽簽確定。面試前先抽面試順序簽,面試前45分鐘抽面試內容簽,備課時間45分鐘,上課時間為8分鐘(不含專業測試時間)。
面試總分100分。非音樂、體育、美術科目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音樂、體育、美術科目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凡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