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與基本原理、教學基本規律、教學方法、學生學習心理、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師心理等。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含時政)、法律、經濟、公共管理、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國情等。
以上兩科合并為一張試卷,各約占卷面分值50%,滿分100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答題卡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考生須規范填涂答題卡,因個人填涂不規范導致讀卡困難等,后果自負。筆試有作弊、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3、筆試時間:202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場次及相關要求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5、應聘人員按《筆試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考場及《筆試準考證》中“考生須知”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佩戴醫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河北健康綠碼”、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和《個人身體健康監測表及承諾書》測量體溫正常后,方能進入考場。因特殊原因未攜帶身份證的,可先參加考試,但須考試結束后到考點辦照像備查,否則取消后續資格。考生入場前按《考生防疫須知》完成相應程序,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出現發熱等癥狀,將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處置。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不得交卷退場,且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非個人物品帶出場外。考生對個人健康狀況填報實行承諾制,承諾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凡隱瞞、漏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記入事業單位考試誠信檔案,并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6、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數值分別為參加本次考試同類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取消后續資格。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同筆試成績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崗位1:2的比例,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程序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全部進入,考生達不到1:2時,達到筆試最低分數線的全部進入。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
8、請考生于2021年12月13日左右登錄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保定市事業單位招聘專題”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為保護考生個人隱私并參照公務員招錄做法,考生只能查詢個人成績。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時間:2021年12月15日至16日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地點: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博野縣興華南街18號)。
2、資格復審時考生需下載并填寫《報名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并根據《公告》及《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應聘且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復審時提供即可)。
3、復審合格即進入面試程序。因報名時所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或無故不參加復審者,取消進入面試及后續資格,并依據本崗位筆試成績順序遞補。同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程,無論何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取消后續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21年12月17日登陸http://221.192.132.159:99,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2、采取試講的方式,時間10分鐘(面試前有9分鐘的備課時間)。試講內容在通用教材中隨機抽取。
3、面試時,考生只準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及個人信息,否則視為違紀。
4、打分采取體操式打分法,即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得分。在面試地點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5、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中,筆試、面試有一項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計總成績。
(五)體檢及考核
1、根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核體檢程序人員。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為:面試成績高的、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學歷層次高的、符合崗位專業要求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早的、年齡小的。
2、面試結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http://221.192.132.159:99查詢是否進入考核、體檢程序及體檢集合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
3、體檢由博野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體檢單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考核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負責。對通過面試且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與否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7個工作日內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人事檔案及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任職資格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書、證明資料的原件。不能按規定提供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據各招聘崗位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時間另行確定。
2、公示期間有人舉報經查實影響聘用以及體檢、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或在此期間及確定崗位期間自動放棄者,所空出的崗位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成績并列時,優先遞補順序同優先進入考核體檢順序;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3、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任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待遇
聘任制教師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教職工配備標準和聘任制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號)規定進行考核管理。
聘任制教師工資待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標準執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實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員由聘用學校負責管理。聘用學校與招聘人員簽訂《使用聘任制教師數人員聘任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每個聘期三年(含試用期),首次聘用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簽。
四、其他相關事宜
(一)紀律監督
1、相關人員要認真執行回避等有關規定,構成回避情形時,要自覺、主動回避。
2、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附件3)等處理。
(二)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2、疫情防控醫護保障由縣衛健局會同疾控中心負責。本公告發布后,如疫情防控態勢突發重大變化,將按照上級指示精神,酌情調整變更相關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見《崗位信息表》(咨詢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報名技術咨詢及監督電話: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附件:附件1保定市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