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標審核
初審結束后,區教育局對各崗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指標。核減的招聘指標將在鄞州教育網(https://www.nbyzedu.cn/)“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下同)及時予以公布。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閉卷,百分制。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80分以上,以8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80分以下,以該崗位所有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筆試合格人員全部入圍結構化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考生健康申報表》,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對象。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一般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報考人員采取直接面試方式,其余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均需參加筆試。
(三)資格復審
區教育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為:《考生健康申報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以高級教師職稱報考的人員需提供高級教師職稱證書、第一類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第二類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符合報名條件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教師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若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四)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8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根據結構化面試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3倍確定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進入試講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試講。試講入圍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五)試講
試講主要考察課堂教學能力及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等,百分制,不足80分的淘汰。進入試講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試講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筆試、結構化面試及試講均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的總成績為結構化面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之和。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試講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若試講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科目,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入圍體檢對象須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工作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等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取消相關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和公示等各環節,若產生招聘職位名額空缺的,在區教育局報送區人社部門核準前,在該招聘崗位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具體工作崗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由考生在區教育局提供的學校崗位內依次進行選擇。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區人社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四、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學歷、教師資格、榮譽等均需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其中,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附件4)。
五、防疫相關事項
1.本次招聘將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按實際參加首科考試日計算,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另外14天內有省外來甬返甬的,還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5.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寧波做好準備。
咨詢電話:0574-89189435;0574-89189436
監督電話:0574-89292903(鄞州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
附件1:鄞州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優秀教育人才報名表.docx
附件2: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部屬師范大學和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國(境)外高校名單(共139所)..docx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