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資格復審地點:
內黃縣第四高級中學(內黃縣振興路東段路南)
注意事項:
1、以上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打印,證明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工作始終,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復審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應聘人員與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聘用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招聘(錄)考試,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具體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同一崗位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達不到2:1的,經同級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形成差額即可。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不能形成差額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5、考生必須本人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或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遞補
(一)遞補人員確定:招錄職位如果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xiàn)資格復審人員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有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遞補人選。
(二)遞補考生提交資料時間:2021年9月11日13:30時—9月11日18:00(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遞補通知方式:電話通知考生進行遞補(考生需保持通訊暢通,如關機或拒收內黃縣第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電話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遞補材料及注意事項:與資格復審一致。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注意自我防護,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一米線距離,不聚集。健康碼和行程碼均為綠碼、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場地。
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在本次應聘期間,應及時關注內黃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最新公告。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從資格復審到招聘結束,考生需保持通訊暢通,如關機或拒收內黃縣第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電話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內黃縣第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內黃縣第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內黃縣第四中學教務處0372—7738002(8:00—12:00,15:00—18:00)
監(jiān)督電話:內黃縣教育局信訪和行風治理辦公室0372—7729123(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內黃縣第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