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揚州教師招聘群;638968817,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規定,按照簡政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將2021年下半年揚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屬于我市認定受理范圍:
1.具有我市戶籍;
2.在我市居住,持有有效期內的我市居住證;
3.在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4.駐揚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5.持有我市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工作地在我市而戶籍所在地、居住地不在我市的不能在我市認定。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證”“肄業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參加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高校的2021屆相關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
三、網上申報工作安排
1.申報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23日至9月6日。
2.申報網址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報名期內每天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申請人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身份注冊,在網頁上填報提交申請信息。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傳。
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選擇“揚州市教育局人事處”為認定機構與確認點。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與所學專業一致且層級對應的教師資格,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
提醒:完成網上報名后,保存好報名號,現場確認需提供報名號核對信息。
3.體檢及現場確認
根據目前揚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認定體檢及現場確認工作時間均待定,請申請人密切關注揚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公示”欄(網址:http://jyj.yangzhou.gov.cn/)。
4.證書發放
各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即現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教師資格證書將全部由市郵政部門通過EMS郵寄(到付)至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登記的通訊地址,請確保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正確無誤,如因申請人填寫錯誤,造成投遞失敗,一切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有關說明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人作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
國家和省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法規和文件參見江蘇教育網(www.ec.js.edu.cn)。
五、本公告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361239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寶應縣教育局:0514—88222683;
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jyj/tzgg/202108/eebd3933f59f404da4d057bf687c8a76.shtml
高郵市教育體育局:0514—84683329;
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jyj/tzgg/202108/9103883a6d5543c58c7e65e465d564e5.shtml
儀征市教育局:0514—83450308;
http://www.yizheng.gov.cn/yizsjyj/tzgg/202108/cc0efb768d3746eebd4da175fee2c2c7.shtml
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0514—86533860;
http://www.jiangdu.gov.cn/jdjyj/gsgg/202108/96f1443cdca249279c4983bd89e992e2.shtml
揚州市邗江區教育局:0514—87895012;
http://www.hj.gov.cn/jyj/tzgg/202108/c86ae8aac2614159aeba35e924f82b1d.shtml
揚州市廣陵區教育體育局:0514—87365082;
http://gl.yangzhou.gov.cn/gljyj/tzgg/202108/46d3d28eb1fe464380dbe11132f9ebe5.shtml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城鄉管理局:0514—87862906;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108/aacf0ceec93d42c79d088eea4ebad4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