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形式組織實施,考生按照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如實提供相應材料,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⑷資格復審不合格,不能進入面試,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⒌面試
⑴人選確定:面試人選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在義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⑵面試方式及內容: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均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在應聘人員所報學科的現行教材中抽取。各類各科試講時間均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⑶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義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⒍考試總成績的確定
筆試、面試成績按5:5權重確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在義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⒎體檢
⑴人選確定:根據面試合格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⑵體檢: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職位空缺,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費自理,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⒏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教育部門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職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⒐公示與聘用
⑴擬聘用人員確定后,通過義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⑵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⑶聘用人員在報考學校任教服務期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學校任教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流動,嚴格服務期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借調服務期內的教師。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
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㈡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系,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㈢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方案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職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現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㈤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㈥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義縣教育局所有。
六、聯系方式
招聘咨詢電話:義縣教育和文化旅游局:0416-7733965
紀律監督電話: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16-7787008
附件:
附件一:2021年錦州市義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職位信息表.xlsx
附件二:2021年錦州市義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三:2021年錦州市義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基本信息表.xlsx
義縣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