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5號)精神和《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委辦[2005]38號),廈門市教育局組織我市各區教育局、各直屬學校到有關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擔任教師。招聘以現場發布會、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各區教育局和直屬校分別組成專家小組,對應聘畢業生進行考核、考試,擇優錄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三)專業符合崗位要求;
(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職業學校專業課崗位的除外);
(五)“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院校、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揚州大學、武漢工程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等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范圍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見附件。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西南大學:11月27日上午8:30——10:00
華中師范大學:11月30日上午9:00
華東師范大學:12月3號上午9:00
北京師范大學:12月11日上午9:00
陜西師范大學:12月13日上午9:00
東北師范大學:12月16日上午9:00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專場:12月上旬
揚州大學專場:12月上旬
武漢工程大學專場:12月上旬
南京師范大學專場:12月上旬
中央音樂學院專場:12月中旬
上海音樂學院專場:12月中旬
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就近到以上報名地點應聘。
(二)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后,通知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錄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考試
應聘者一律進行現場考試。采用筆試與專家面試相結合。綜合總分滿分100分,其中筆試占30%,專家面試占70%。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筆試成績以30%計入綜合總分。
從筆試總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者中按分數從高到低,按與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推薦參加專家面試。
(二)專家面試
面試考核采用編寫教案、片斷教學(課堂考評)、結構化面試等形式,滿分100分,以70%計入綜合總分。
五、簽約
按綜合總分上線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簽定三方就業協議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高校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2013年8月辦理畢業生報到和就業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項
(一)簽約人員報到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證書的畢業生(博士學位延長至2013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二)簽約人員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證體檢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三)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六)招聘信息由廈門市教育局網站、廈門市公務員局網站和招聘高校網站予以發布,請應聘者及時留意。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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