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30分。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等。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教學兼財務”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財務相關專業知識)。
4.考生須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健康碼(手機出示)。三者缺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①健康卡為“綠碼”、體溫正常(不高于37.3℃)的考生,出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②健康卡為“黃碼、紅碼”或者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或者體溫異常(高于37.3℃)的考生須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進行排查,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原件,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參考,否則不能參考。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陸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在通知公告欄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審查(B類崗位、D類崗位、E類崗位)
1.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B類崗位中小學語文-B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其余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湘潭經開區官網資格審查公告。
3.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網站打印的《2021年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交驗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身份證;②高中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蓋章的完整的就業推薦書);③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筆試準考證;⑥會計從業資格證或會計初級及以上職稱證(初中教學兼財務-D考生須提供);⑦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行放棄。如提交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B類崗位、D類崗位、E類崗位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審不合格而造成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屬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當A類名優特教師-A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大于50人時,該崗位先進行答辯,按照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當C類崗位中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大于50人時,該崗位先進行答辯,按照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答辯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2.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要求見湘潭經開區官網相關通知公告。
3.面試方式:
面對評委上一堂微型課(試教),A類崗位的考生試教學科為教師資格證相對應學科,“初中教學兼財務-D”崗位的考生任選一門初中學科試教。音樂、體育、美術、小學信息技術(編程)、幼兒園崗位還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小學音樂(聲樂)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以聲樂相關內容為主,小學體育(乒乓球)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為乒乓球技能,小學信息技術(編程)崗位技能測試為上機實操,幼兒園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為幼兒園管理知識答辯。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試教占70%、專業技能測試占30%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沒有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4.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五)成績合成、排名和選崗
1.成績合成。
B、D、E類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A、C類崗位的面試成績就是總成績。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B類崗位、D類崗位、E類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A類崗位、C類崗位入圍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榮譽和實績等情況進行評分,評分最高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招聘單位為經開區范圍內公辦小學、經開區范圍內公辦幼兒園,且崗位計劃數大于等于2時,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選崗對象。同一招聘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選擇學校。選崗出現放棄人選時,按總成績的分數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4.入圍選崗對象及選崗時間、地點見《選崗公告》。《選崗公告》在湘潭經開區官網上發布。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經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擬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經開區官網(網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擬聘用人員服從區教育文衛局統一安排到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編制相關手續,由學校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在湘潭經開區最低服務年限五年。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師,列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六、其他事項
1.發現應聘人員、有關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在職在編教師調出原單位的手續由本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經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湘潭經開區教育文衛局0731-52379377
監督電話:湘潭經開區黨群工作局0731-52379500
舉報電話:湘潭經開區紀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1:2021年湘潭經開區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