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能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總成績為100分。
1、確定面試入圍比例。筆試結束后,按1:3的面試入圍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技術副高及以上任職資格、技能技師任職資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面試人數之比可放寬到1:2。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無法與其他考生合并計算平均分的,劃定不低于80分的面試最低分數線,未達到的取消該崗位。
2、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應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預計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試資格復審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未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未出具聲明且招聘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結合招聘單位意見,可以按該崗位考生政策優惠加分后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3、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至少在面試開考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
4、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忌直救斯P試準考證(免筆試考生除外)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規定加分)×相應比例]+(面試成績×相應比例)。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具體比例以《崗位表》(附件1)為準。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截止2021年7月31日,對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十堰城區(茅箭區、張灣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格員(含原網格員身份的社區工作者)實行筆試成績增加5分的政策優惠。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和《加分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6)于2021年6月24日9:00--17:3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號313室)辦理筆試加分手續。2021年在崗但還未考核的,持服務地“三支一扶”辦、團市委或社區網格管理監管中心開具的證明前來審核。
本人因事不能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除上述資料齊全外,還需出具委托書。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十堰城區(茅箭區、張灣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格員(含原網格員身份的社區工作者)和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加分優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五、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前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疾熘,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內容,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
本公告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號)0719-8654933
舉報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