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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7〕5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泰安高新區2021年中小學教師、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教師資格、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中小學教師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教師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和附件2)。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本年度計劃招聘教師初中段10人,小學段38人,合計共48人;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教師19人。具體崗位計劃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和附件2)。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要求,今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三、報名、初審與繳費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仔細閱讀本簡章及《泰安高新區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應聘須知》(見附件3)有關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泰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以下簡稱報名網站)(http://gxq.taian.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還可以通過手機微信小程序“旗幟云考試”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微信小程序于報名當天開通發布)。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因“壓哨報名”而影響資格初審結果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泰安高新區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以下簡稱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聯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崗位計劃表》(附件1和附件2)查詢。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網上報名期間,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1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6月22日9:00—6月27日9: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泰安高新區2021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或《泰安高新區2021年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21年6月12日(8:30—11:30、14:00—16:0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教體辦(長城路南段616號高新區管委會辦公樓D207室)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應往屆生就業服務卡》等。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應聘人員一旦繳費成功,概不退費。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計劃表》(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請應聘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等情形,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向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提交《泰安高新區2021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或《泰安高新區2021年幼兒園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與復印件;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4),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教師公開招聘辦公室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計劃表中要求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