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相應考場參加筆試;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通過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面試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該學科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聘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聘人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學科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現場提交紙質材料,接受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人員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4)資格復審應提交如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學歷畢業證書(含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2021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可在8月31日前準予畢業的證明(含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證書(如報考教師崗位尚未取得該資格的考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須取得該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僅限報考中小學醫務崗位、報考代課教師定向崗位的人員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僅限在編人員提供)、《文昌市2021年教師、醫務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詳見附件3)、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詳見附件4)。
注:①醫務人員具有2年及以上在鎮(含)以上醫院工作經歷時間,包含勞動合同中聘請時間至2021年8月31日止;
②文昌市公辦中小學校任教滿2年且在崗的代課教師工作經歷時間,包含合同中聘請時間至2021年8月31日止;
③以上證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原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3.組織面試。
(1)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應在公布入圍面試人選名單后3天內向文昌市教育局提交自愿放棄書,并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面試前通過資格復審。
(2)面試形式:采取答問形式進行評價考核;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和專業基本功;
(4)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告;
(5)面試要求: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用。
4.考試成績。
(1)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公共知識考試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按4∶6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入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通過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五)預錄、選崗。
1.報考中學、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根據各學校各學科招聘崗位數,按照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預錄對象。如報考同一學校學科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如筆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另行通知),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因應聘人員體檢、審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經領導小組同意,可在空缺崗位中按報考同一學校學科崗位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2.報考鎮中小學醫務及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按招聘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根據文昌市教育局提供的崗位,以1∶1比例確定自主選擇鎮中小學。醫務人員分別安排在各鎮中學、中心小學;報考小學教師學科崗位的,再由鎮中心小學統籌安排到缺員的學校。如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如筆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另行通知),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放棄選崗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選崗完成后,因應聘人員體檢、審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經領導小組同意,可在空缺崗位中按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
擬聘用人員,集中在文昌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忌鷮w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審檔。
對擬聘用人員個人檔案、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及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等材料進行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無違法犯罪記錄承諾書、無違反計劃生育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公示。
向社會公示招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錄用。
(九)辦理入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由教育主管部門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批,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五、錄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資待遇:按我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由市財政發放,并根據我市出臺的《關于加快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落實相關待遇;
(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簽訂5年期限勞動合同(含試用期一年);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師、醫務人員應在所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才能申請流動。
六、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醫務人員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象。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902、0898-66502026
舉報電話: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
63222249(市教育局信訪室)
咨詢電話: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室)
附件:
1:文昌市2021年教師、醫務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文昌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