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往屆畢業生要求提供自大專起所有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認證書打印件;2021屆畢業生生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5.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
①教師資格證。報考新任教師崗位的本科及以下學歷的應聘人員,若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允許暫時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學科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明,待正式報到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報考在職教師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②普通話證書。2021屆畢業生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供;往屆畢業生須按要求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其中,語文教師崗位要求應聘人員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6.最高學歷層次為大專的省外高校應屆師范畢業生須提供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師范專業畢業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港澳等地區學習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畢業尚未取得的,應提供國外或港澳等地區學歷學位證書,另加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辦)”相關證明或本人書面正式承諾書。未畢業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書面正式承諾書、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證明(應體現畢業時間)。
8.部分崗位對個別專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招考公告附表“專業要求”欄中所列專業后帶有“某某-學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經畢業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已明確“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
9.報考職專專業課教師崗位(37-47號崗位),屬“雙師型”職業技術師范專業畢業生的,另需提供職業技能證書;屬具有相應企業工作經驗的,另需提供相應專業企業工作經歷證明,要求工作3年及以上,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手寫簽名,標注聯系電話并加蓋公章,另附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記錄、人社部門頒發的相應專業崗位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證書。
10.報考在職教師崗位(62-70號崗位)另需提供相應學科崗位的職稱證書及在職在崗證明;其中報考幼兒園在職教師崗位的需提供縣(市)區級及以上幼兒園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證明材料。
11.報考3、6、9、11、52號崗位的另需提供由福州市兵役機關批準的入伍及退役證明。
12.各類證書、證明材料取得時間詳見本批次招聘公告。其他尚未提及的材料詳見公告。
(四)審核流程
1.校門口出示身份證、《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入校。
2.校體育館內取號窗口按序取號,取號后在等待區就座等候,根據電子屏幕及廣播提示分別至相應審核窗口進行審核。因個人原因導致過號的需重新取號。
3.審核結束,簽字確認無誤后離開審核地點避免逗留。材料需補件的人員需在座位上等候電子屏幕提示后再次審核補件材料。
4.面試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人員需到復核窗口進行再次確認。
三、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時間截止5月24日下午18:00,之后不再遞補。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福州教育網公布。
四、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擬定于6月5—6日,具體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咨詢電話:83376761
附件
2.市屬學校招考教師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pdf
市屬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及審核表
1.2021年福州市屬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doc
2.2021年福州市屬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表(空表).doc
3.2021年福州市屬學校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表(示例).doc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