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等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本縣在編正式教師不得報考。
5.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工作流程
1.考生按要求帶齊復審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工作人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復審通過后由工作人員及時簽發資格復審合格證。
2.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憑資格復審合格證到繳費處(教育局計財股)繳納專業測試(面試)費80元。
3.考生憑身份證原件、資格復審合格證和繳費發票到電子采像室(教育局考試管理中心)排隊,依次進入采像室,首先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表》上現場簽字,經工作人員審核確認后,進行身份證刷卡和采像。采像工作人員妥善保管好復審合格證。電子采像現場全程監控錄像并刻錄光盤。
六、注意事項
1.考生前來資格復審時,佩戴口罩;排隊提交材料時,保持合理間距,做好個人疫情防護。
2.辦理資格復審手續由考生本人現場確認。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報考崗位代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5.后續事宜將陸續在太和人民政府網和“太和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查詢,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責任自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太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太和縣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筆試成績公布及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太和縣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資格審查材料目錄
附件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咨詢電話:0558—8662196(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558—8662191(縣教育局機關紀委)
太和縣教育局
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