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各級各類學校專業教師不足問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招部分專業教師,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招類別、學科及數額
(一)中小學專業教師
1、參選條件:
(1)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書、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縣人才交流中心或縣教育局報到的(經縣組織、人事部門招聘安置就業的及被聘用后不服從安置的人員除外)遷西籍或與遷西籍人士確立婚姻關系(以結婚證為準)的高校畢業生;
(2)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遷西籍高校畢業生(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專業除外)。
2、選招學科及計劃數額: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政治 |
計算機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合計 |
數額 |
32 |
30 |
21 |
4 |
2 |
4 |
6 |
4 |
4 |
4 |
20 |
10 |
9 |
150 |
(二)幼兒教師
1、參選條件: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藝術教育專業,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2、計劃選招數額:40名
(三)實際選招數額的確定
學科報名實際參選人數超出計劃選招數額25%時,按計劃選招數額選招;學科報名實際參選人數未超出計劃選招數額25%時,按報名參選人數的80%確定實際選招數額(余數不計)。
二、報名
三、選招辦法及程序
選招采取優先選拔、考核選拔、體檢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一)優先選拔
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與選招學科一致、符合條件人數小于或等于選招數額者可優先選拔,直接確定為擬招錄人員。
(二)考核選拔
1、中小學專業教師選拔
(1)文化考試。文化考試按學科分別進行,即報什么學科考什么學科?荚嚢锤呖茧y度命題,非高考學科考試內容以高中教材為主(其中《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相關內容占分數的10%)。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文化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占考核總分數的70%.考試時間為2011年8月21日上午8:00-10:00.考試地點設在縣第四小學。
(2)成績復核。文化考試成績公布后,參考人員可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采取集中密封、統一復查的方式,只復核分數是否漏統、錯登,不改判原題。
(3)課堂試講。各學科依文化考試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實際選招數額與試講人數1:1.2的比例(余數進一)確定參加試講人員。根據上級有關政策,本著優先聘用的原則,對經省以上有關部門組織到西部及邊遠貧困地區“三支一扶”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具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的研究生,在確定試講人員前文化考試成績加5分。加分以有效證件及檔案中原始資料記載為準,有兩項以上加分的只加一項。試講內容依據所報學科,按初中起始學科教材確定(教材自帶),美術學科考生自帶繪畫工具和材料。試講采取講前30分鐘抽簽定題、現場組織課堂講課、評委現場評定分數的辦法進行。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評分實行百分制,占考核總分數的30%.試講時間為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開始),試講地點設在縣第四小學。
2、幼兒教師選拔
幼兒教師的考核選拔采取技能測試的方法進行。技能測試的內容為6項:①自述性演講;②鍵盤;③聲樂;④舞蹈;⑤簡筆畫;⑥手工。每項20分,總分為120分。測試時間為2011年8月 24日(上午8:30開始)。測試地點設在縣第二幼兒園。參考人員抽簽確定測試順序。
3、綜合評定
參加中小學專業教師選招的人員將文化考試分數和試講分數按比例折合后相加,依據各學科實際選招指標,按總分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人員名單;參加幼兒教師選招的人員,依據實際選招指標按技能測試總分高低依次確定擬錄人員名單?偡窒嗤瑫r,參加中小學專業教師選招的人員按文化考試分數高低依次取舍,參加幼兒教師選招的人員按測試前三項分數之和高低依次取舍;分數再相同時,同時擬錄。
(三)體檢
確定的擬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為2011年8月25日8:30-18:30,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另行收取。
(四)錄用
擬錄人員經體檢合格的,公示2天,無異議后,報縣政府批準,辦理選錄的相關手續(因報考人數不足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不再補錄)。
四、被選錄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一)中小學專業教師
本次選錄的中小學專業教師不納入編制。其中,一本以上學歷的人員可根據教學需要、專業和考試成績擇優安排到城內中學階段學校任教;二本以上學歷的人員可根據教學需要、專業和考試成績擇優安排到基層高中任教,其余人員一律安排到漢兒莊、灤陽、上營、金廠峪、漁戶寨、太平寨、羅家屯、尹莊、東蓮花院等9個鄉鎮的中小學和興城鎮白塔寺小學、舊城鄉河東寨小學、新莊子鄉長甸小學任教。任教期間,實行聘任制,聘期為三年(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教育教學成績低下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間,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三本和專升本)工資福利待遇比照縣內全額事業編制同類教師執行,其中第一年執行見習期工資標準;其余人員聘用期間執行每月1100元定額工資和每年20元工齡補貼,并依據相關規定比照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由縣財政撥付,其中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部分由個人承擔。
(二)幼兒教師
本次選錄的幼兒教師,一律安排到農村中心幼兒園任教,任教期間的管理和待遇參照本次選錄的中小學專業教師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參選人員要對所提交證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提交證件、材料不真實或在選招過程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參選人員一經正式報名,即視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項規定條款,選招過程中或錄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異議。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公開選招專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郭彥徽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工業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員欣昇,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趙玉澤,縣教育局局長劉汛濤,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徐寶營,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李永彬,縣財政局局長侯建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侯建鈞,縣教育局副局長張志永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由趙玉澤兼任,副主任由侯建鈞、張志永兼任。
七、本方案由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遷西縣2011年公開選招專業教師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遷西縣2011年公開選招專業教師工作日程安排表
時 間 |
工作內容和要求 |
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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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選者帶相關證件及復印件、照片) |
第四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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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http://www.7edu.net |
選招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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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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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準考證 |
第四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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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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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試 |
第四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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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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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講 |
第四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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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開始 http://www.7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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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師技能測試 |
第二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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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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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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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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