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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迪慶州2021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1年迪慶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47名(其中定向招聘軍人隨軍家屬1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期滿人員3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1年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
1、經批準招聘的全州事業單位;
2、2021年迪慶州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招聘單位。報考定向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需填寫《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4)
(二)對象:
1、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條件的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
2、符合2021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的高校畢業生。
3、年齡在18-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為:2003年4月20日-1986年4月20日),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為:2003年4月20日-1981年4月20日),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20日。
4、限迪慶戶籍崗位(必須是迪慶戶籍!對生源地不作要求),戶口遷入時間截止日期為2021年4月20日。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品行端正;
4、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21年5月以前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在職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以往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違紀的人員(在處罰時限內)。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五、報名程序及有關事項
2021年迪慶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統一在迪慶州政府網上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登錄迪慶州人民政府網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錄迪慶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qing.gov.cn/)→進入“通知公告”欄中的招聘公告→點擊“公開招聘報名及準考證打印入口”鏈接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將報名相關證書和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
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
2、審核時間:
2021年4月22日9:00至26日18:00;
3、繳費時間:
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5、筆試時間: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采取連續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三)報名審核
1、報名審核采用機審與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2、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交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繳費。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前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為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期間不對原件進行審核,應聘所需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審核,應聘人員需誠信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4、專業相關情況說明;
①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名稱全稱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互換,連接詞增減,多、少一個“學”字,最后一個“學”字的增減,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專業前(后)包含“碩士”或“專業”兩字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
②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專業一致;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③多個學歷證書間的學歷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對一份學歷證書進行校核);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為準,與學位證無關,也不能用學校單獨頒發的輔修專業證書的專業作為所學專業。
六、考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迪慶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動態欄目公布。
3、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年版)。考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應試承諾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相關職業資格證原件(如與應試承諾書所列內容出現不一致即為違紀!)。資格復審合格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首次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迪慶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qing.gov.cn)。
(三)面試(或實作)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為最低控制分數線(即首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如出現首次最低分數人員棄權情況,以首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準)。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含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
3、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含加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4、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達到或超過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控制分數線(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5、面試(或實作)考察以實踐技能操作、專業化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算。
6、面試(或實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業務主管部門)、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405號)《及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文件的規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經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7、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在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四)筆試加分
1、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應聘人員給予筆試加5分。(限迪慶戶籍應聘人員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據《迪慶州青少年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暫行辦法》(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號)。符合此項(運動員)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結束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迪慶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辦理加分手續(截止時間5月24日下午17:00時),逾期不再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
3、加分只加一次,不累計加分,按最高加分計。
七、成績計算及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