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方式為說課,說課內容范圍為所報考的相應學科、高中教材。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分值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專業技能測試(體育崗位)
(1)體育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2)體育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另行通知。
(3)體育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4)考試內容:基本技能(70%)和專項技能(30%)。
①基本技能項目(所有必測):立定三級跳遠(可穿釘鞋)、自編操(自喊口令)四節、體操技巧、球類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任選其一,但不可與專項技能項目的選測項目相同)。
②專項技能項目(選測一項):田徑、籃球、排球、足球。其中選擇田徑專項技能項目的考生需參加跨欄、投擲(實心球)、急行跳遠三項中的一項(任選)技能進行測試。
③各項目考試的具體內容要求和標準將會張貼在考試現場。
④參加考試要求:
a.考生要提前做好身體健康檢查和熱身運動,考試過程中要做好自我保護,量力而行。
b.考生自帶運動服、運動鞋。考試用器材由考點提供,自帶器材不得帶入考試現場。
c.考生需保持考場安靜,服從現場裁判的指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考試。不得隨便離開考試隊伍和進入其他考試項目場地。
4.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體育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4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5.體檢與考察(政審)
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同分,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事業單位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
6.公示
根據考生體檢與考察結果,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簡章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7.聘用
(1)由常州市平陵高級中學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交納五千元保證金,入職三個月后退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電話通知錄用后須按規定時限提交“就業協議書”(限新就業的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
(3)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4)外地應聘者報銷交通費一次,面試當天提供午餐。
五、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68261600(常州市平陵高級中學黨政辦)
監督舉報電話:0519--87216594(市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組)
六、本招聘方案由常州市平陵高級中學校長室負責解釋。
常州市平陵高級中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