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報考人員考試采取面試(微型課或微型課+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
1.該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最低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2:1,達不到2:1的核減崗位計劃數。對于緊缺專業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報名實際情況,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降低為1:1。設置合格分數線,面試綜合成績達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采用百分制,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體育、音樂、美術等學科面試綜合成績=微型課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其他學科面試綜合成績=微型課成績×100%
3.面試方式及內容(見附件3)
(四)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崗位入圍人數,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相同的依學歷高低進行排名,如再相同時以獲得評委有效評分最高分的優先入圍,如還相同,以評委有效評分次高分為準,以此類推。如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時出現崗位空缺則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上述所有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7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復檢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同時核查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如體檢合格者棄權或考察出現不合格者,導致該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擬聘人員在綏寧縣政府門戶網上面向社會公示(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分配與聘用
1.所有教師擬聘對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最低5年服務期限協議;所簽服務期限協議報縣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憑縣人社部門的聘用文件到縣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
2.報考初中崗位人員,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的工作崗位自主選擇工作單位,經縣教育局黨委研究后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審定,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如分配后自動放棄或不在規定時間內到崗上班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另行遞補。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取消聘用。
(八)其他
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且在本方案內沒有明確的事項,由招聘領導小組解釋。
五、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貫徹“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回避,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如有違紀違規事件,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嚴肅查處。
2.考生提供的各項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查實,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罰。
附件:
綏寧縣教育局
綏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