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北京師范大學學生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
東北師范大學招聘點
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個人自我防護。
3.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4.報名提供的材料:
應聘人需提前下載、填寫《新鄭市招聘教師誠信登記表》(見附件,粘貼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并攜帶以下材料:
2021年畢業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簡歷、學生證或就業證明、就業協議書原件、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
2019、2020年畢業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簡歷、畢業證(原始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原件或人事代理手續、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
(二)資格審查
招聘小組根據報名資格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審核不通過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逾期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方式進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滿分100分。
(四)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后,成績現場公布。
(五)體檢、考察
1.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具體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待聘用人員到崗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年,最低任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內不允許調動或參加其他招錄(招聘)考試。
2.工資及社保待遇(含試用期)按照國家規定工資待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由新鄭市教育局根據學校崗位需求進行調配,不服從分配或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享受“黃河人才計劃”規定的待遇。
六、相關要求
(一)成立由紀委監察委、市委編辦、人社局、教育局等單位人員組成的新鄭市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
(二)市紀委監察委依照有關規定對招聘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凡參與此次招聘的人員,必須遵守紀律,堅持原則,嚴禁在招聘過程中徇私舞弊。對違犯上述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對違犯上述紀律的應試人員,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單位不組織(不委托)開設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與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五)本次招聘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組織實施。
(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保持電話暢通(早上6:00—晚上11:00),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放棄。
咨詢電話:0371—62696601
監督電話:0371—6269656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