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教育學、心理學、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和寫作等。
4.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20分。
5.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可以在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7.考生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上述人員于4月22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申報加分事宜。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8.為確保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含政策性加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現場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根據筆試成績,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場資格復審人選,復審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按3:1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隨時關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bozhou.gov.cn/),并保持手機暢通,以便通知相關事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因資格復審時間可能早于取得報到證時間,報到證可后期與畢業證同時提供)和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ntce.neea.edu.cn/)。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提前公告。
被確定為面試對象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未按時辦理面試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1.2×50%+面試成績×5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崗位招聘計劃數,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以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合格的,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市教育局將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亳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下達聘用文件,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首聘聘期為3年(包括試用期),首聘期滿方可調動和報考其他崗位。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取得中職(或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事宜
2021年度亳州市直中職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政策及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亳州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市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8—5125915(市教育局)
0558—5132010(市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58—5125713(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內使用。
附件 :2021年度亳州市直中職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docx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