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視為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材料真實有效。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為線上資格審核環節審核的材料。網上報名截止后,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核存在弄虛作假者,責任自負。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4月15日09:30—11:30和14:30—17:30。
2.現場確認地點:珠海市香洲區內,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現場確認考生本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和網上報名打印的《報名表》(在“承諾人簽名”處簽名),進行現場確認。
4.現場確認通過的考生安排參加筆試。
5.注意事項:現場確認不審核考生資格條件等信息。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上午。
2.筆試地點:珠海市香洲區內,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現場確認結束后另行通知。
3.筆試形式
以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相關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
4.確定參加線上資格審核人員
(1)各崗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到底,按以下比例確定線上資格審核對象:
其中:y代表該崗位進入線上資格審核人數(y同時代表應進入現場面試人員人數),x代表該崗位招聘人數。
若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y值,則相應核減該崗位進入資格審核和現場面試人數及招聘崗位數;若同一崗位進入線上資格審核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線上資格審核。
(2)符合報考條件的珠海市香洲區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可直接確定為線上資格審核對象。
(四)線上資格審核
1.線上資格審核時間和材料
根據報名時提供的材料進行線上資格審核,具體時間以屆時發布的公告為準。請密切關注香洲區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zhxz.gov.cn/),保持手機通暢,并注意短信提醒。
2.確定參加現場面試人員
線上資格審核合格者方能進入面試。因線上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所產生的空缺,將在同崗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須達合格線以上),依次遞補進入線上資格審核。
(五)現場面試
1.現場面試時間及地點
現場面試時間及地點與入圍現場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公告一并發布。請密切關注香洲區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zhxz.gov.cn/),具體安排詳見現場面試公告。
2.現場面試形式及成績公布
現場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儀態儀表、板書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教學方法與教學效果等教師綜合素質,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的考生還須測試專業技能。現場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合格線60分(筆試、面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線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符合報考條件的的珠海市香洲區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如選擇不參加筆試,直接進行現場面試的,其面試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如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現場公布考試總成績,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現場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簽約
入圍體檢人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不愿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如體檢、考察、審檔、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七)體檢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
(八)考察及審檔
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如考察結果或檔案審核情況與考生本人填報的《報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九)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香洲區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和擇業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報到證。擬按規定程序辦理接收、聘用等相關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因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擬聘人員(不含第四類招聘對象)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到期仍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長1年試用期,延期1年后仍未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十一)遞補聘用
在簽約、體檢、考察、審檔、公示等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香洲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參加現場確認、筆試人員在現場確認、筆試前14天及時申領“粵康碼”,每日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現場確認、筆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7天內在廣東進行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現場確認以及筆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現場確認及考試。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2.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3.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4.考生在考試、體檢或者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5.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6.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的;7.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續的;8.不服從組織調配的;9.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二)未盡事宜,由香洲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121837(香洲區教育局),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2:00和14:00—18:00;監督電話:0756-2516832(香洲區委組織部)。
附件:1.2021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第二批)崗位一覽表.xls.xls
2.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xls
3.2021年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有關問題解答(第二批).docx
珠海市香洲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