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不受報名比例限制,不設筆試環節,采取面談、面試等方式確定人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崗位計劃數3倍以上的,可先通過面談等方式按1:3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也可直接面試,面談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面談、面試可根據崗位實際,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等靈活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80分。
綜合類面談、面試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面談、面試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面談、面試結果由組織實施部門面向社會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和引進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縣優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報名資格、提交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全面審查。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內容,同時還應考察是否有任職回避情形等。檔案審核從嚴把握,凡存在檔案涂改、有關信息不能認定、調查不清或本人負有相應責任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同一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博士研究生按有關政策和程序組織考察測評,同意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
(五)公示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應屆畢業生,先簽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人、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字),待其正式畢業后具備聘用資格時再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報名孝賢人才“蓄水池”人員,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入選市級以上人才工程項目人員,可納入人才編制“蓄水池”,不受此次進人計劃數額限制。
本次人才引進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調劑使用
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未被聘用的人員,在年度引才計劃總量和單位編制限額內,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商機構編制部門按照專業對口、人崗相適原則推薦到其他事業單位或孝賢人才“蓄水池”崗位調劑使用。應聘人員不服從調劑使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服務和待遇
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
(一)優才計劃
1、提供人才公寓,租金由縣財政負擔。
2、縣財政給予購房補貼。3年內,在本縣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本科畢業生補貼3萬元,碩士研究生補貼5萬元,博士研究生補貼15萬元。
3、按照中共魚臺縣委、魚臺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人才強縣的若干意見》(魚發〔2018〕13號)精神,3年內對本次引進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1000元給予人才補貼。
(二)孝賢人才“蓄水池”
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與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管理人事檔案、理順檔案工資、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等相關事項。
1、簽訂協議。人員聘用后,魚臺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聘用人員、企業簽訂三方協議,辦理掛職或項目合作手續。協議約定工作期限、權利義務、報酬獎勵、發生爭議處理方式等內容,也可約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知識產權保護事項。
2、考核及結果運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職企業共同對試用期間和年度進行考核,按照事業人員考核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在企業掛職工作期限為5年,掛職期滿后,根據本人意愿決定工作去向,繼續在企業工作的退出事業編制;不在企業工作的,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成績優秀的按照干部選拔任用規定予以重用或提拔,成績一般的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在縣屬事業單位中統籌安排。
3、薪酬福利待遇。聘用人員在企業掛職期間,工資由企業發放,工資標準不低于同類事業人員應發工資的1.2倍,按相關規定繳納事業單位五險二金,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列支。聘用人員與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對在掛職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符合相應條件的,給予表彰獎勵。聘用人員一律享受戶口轉接、保險接續等優惠政策,其子女可在縣內任意學校選擇就讀。
4、職稱評審。聘用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稱的,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呈報。聘用人員取得相應職稱的,可以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應崗位,兌現相關待遇。
5、掛職工作期間,出現以下情形,解除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與企業協商一致,自愿流動到企業工作的;
(3)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其他應當解除聘用的情況。
6、其他事項。企業不按規定發放工資,不按規定兌現相關待遇的,經審核確定,召回該企業掛職人員,調配到有需求的企業繼續掛職。從召回到調配到新企業期間的薪金待遇由縣財政按同類事業單位人員的標準進行發放。
五、其他
(一)此次優秀人才引進工作的有關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開的信息將在魚臺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utai.gov.cn/)公布。報名人員應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保持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此次引才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班。
未盡事宜,由中共魚臺縣委組織部、魚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2021年魚臺縣孝賢人才“蓄水池”崗位匯總表.xlsx
中共魚臺縣委組織部魚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