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關要求
1.非中、高風險地區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不接受郵寄材料等方式),并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筆試成績單、《2021年江寧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登記表》(附件1)以及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報考材料原件(校驗)、復印件(留存)。
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材料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屆畢業生提交: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最高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碩士研究生還須本科畢業證書及其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須本科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生提交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若無法體現師范類專業的,另須其畢業院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
(2)尚未就業的2019-2020屆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含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業符合招聘條件的專科畢業生)提交: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及其學位證書(學位證書對符合招聘條件的專科畢業生不作要求)、最高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教師資格證書;碩士研究生還須本科畢業證書及其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須本科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生提交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或報到證上若無法體現師范類專業的,另須要其畢業院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
(3)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報考2類相應崗位的應聘人員提交:身份證、本科生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學位證書對符合招聘條件的專科畢業生不作要求),碩士研究生須提交碩士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須要博士學位證書;最高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招聘條件的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或清單的原件(憑本人身份證可在繳納地社保部門打印,須打印與聘用年限相一致的社保繳費證明或清單);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教師須提交中(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者須要本人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原件;或獲得設區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評比、學科基本功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獎項者須要優質課評比、學科基本功競賽獲獎證書或獲獎證明(文件)的原件。
本科畢業生提交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或報到證上若無法體現師范類專業的另須要其畢業高校學生處或教務處出具的本人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
2.中、高風險地區應聘人員: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下應聘人員可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1)“蘇康碼”黃色和紅色人員;(2)28天內有境外旅居史;(3)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4)14天內有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及正在接受醫學觀察人員密切接觸史;(5)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縣區)的非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
上述應聘人員在委托他人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時須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附件2),同時受委托人還需攜帶委托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報考材料原件(校驗)、復印件(留存)。
3.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人員須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示《2021年江寧區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疫情防控告知暨健康承諾書》(附件3)、蘇康碼、行程碼,現場測量體溫,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地點。體溫異常的應聘人員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經現場醫務專業人員復查體溫及流行病學史等綜合評估指標,確定應聘人員符合健康要求后,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地點。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體溫依然不正常,可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
4.應聘人員逾期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材料視為放棄。
5.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名單和面試公告于4月初在江寧教育服務平臺發布。
6.面試時間初定為2021年4月中旬,請應聘人員提前合理安排行程,面試前不要前往(或途徑)中、高風險地區,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以免疫情防控不確定因素對參加面試產生影響。
五、其他
咨詢電話:025-52181813、025-52284690。
附件:
附件1:2021年江寧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面試確認登記表.doc
附件3:2021年江寧區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疫情防控告知暨健康承諾書.doc
南京市江寧區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