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資格復審不合格、本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提交復審材料或復審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因資格復審達不到要求出現的人員空缺,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進行資格復審。同一崗位的順延復審只進行一次,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順延。
(五)面試
1、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3:1的比例,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末位并列者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適當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名額遞減后,按調整后的招聘名額重新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等相關證件。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組織形式如下:
報考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基本素養、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
報考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試者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質、敬業精神、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報考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的,其中,報考面向1999級、2000級清豐縣戶籍中師畢業生崗位的,面試采取微課的形式進行。微課內容按照清豐縣中小學現行教材制定;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試者教學技能、基本素養、愛心與責任心、敬業精神、為人處世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3、面試時,如有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小數點后四舍五入保留兩位。
(七)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2、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時間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體檢項目的,經本人申請可延期體檢。
5、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考察
1、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聘用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實地察看、查閱資料(包括個人檔案)、函詢等方式進行,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作風及違法違紀、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和相關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選崗
鄉鎮事業單位崗位根據報考人員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照考試總成績“高分優先選擇”的原則,由考生自主選擇擬聘崗位,填寫《2021年清豐縣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崗位確認表》。
縣直事業單位、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和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根據報考人員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照本人報考崗位確定。
(十)公示聘用
1、根據考察和選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問題的,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如期取得畢業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由聘用單位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清豐縣人社局,承辦具體事宜。
六、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相關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網站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報考人員,報考人員一定要密切關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未按時、按要求參加各招聘環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正確理解關于本次招聘公告內容,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規定和程序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或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具體考試范圍和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考試、資格復審、領取面試通知單、體檢通知單前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具體以網站通知、準考證等要求內容為準。報考人員在各個環節都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
(六)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關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紀律,整個招聘過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廣泛監督。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由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0393-7219012
監督電話:清豐縣紀委監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393-7228856
電子郵箱:qfjwzrsjjjz@163.com
附件:2021年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清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