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本公告附表所有崗位均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及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
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網絡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3.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崗位應聘人員筆試原始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的崗位,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折算。各崗位筆試原始成績、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網址:http://tjq.fuzhou.gov.cn/xjwz/zwgk/jyxx/下同)公布。
(二)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通知。根據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員一起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面試人選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
(三)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若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一)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二)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或商調手續等聘用相關手續)。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或辦理商調手續之日起的第五個工作日。(其中,教研員崗位遞補截止時間予以適當延長,具體另行通知)。
(三)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執行。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臺江區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以復檢結果為準。凡無故缺席體檢,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暑期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全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
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審核不合格;
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
4.審檔不合格;
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未能按時與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妥跨省任教就業手續。
(六)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一)加分對象: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福建省有關規定予以加分。
(二)不能加分的情形:曾通過享受有關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全省統一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證明材料至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請考生在此期間主動與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591-38105839),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六、咨詢和監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38105839。
(二)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由臺江區人社局、臺江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
七、其他
(一).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1-38105839、傳真:0591-38105850。附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三)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為2021年8月16日。
(四)擬聘用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
(五)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須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六)為緩解學校缺編及師資緊缺困難,今年臺江區屬學校擬繼續通過筆、面試辦法招考編外合同教師若干名,具體招聘公告另行發布。筆試成績采用相應學科崗位2021年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有意向應聘的人員均需獲得2021年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相應學科崗位筆試成績。
附件:
1、《2021年臺江區屬中學招聘新任教師需求情況表》.pdf
2、《2021年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招聘教研員崗位需求情況表》.pdf
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