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人填寫“漳平市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遴選考試報名表”(詳見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報名時上交,一份在當地學校公示),經中心學校審核并簽署意見、校長簽名后,于3月23日前連同經學校驗證、蓋章、簽名的畢業證書(幼兒園教師未取得本科學歷,須提供現在讀本科有效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年度考核表、級別最高的表彰證書等復印件(原件由學校暫時保管,待考完退還報考者)各一式1份,報名匯總表由各中心學校統一送交市教育局人事股(小學和幼兒園報名要分開,不接受個人遞交)。凡缺原件的視為條件不合格(報名匯總表同時發郵件到教育局人事股,郵箱:jy7532452@163.com)。
(五)申請報考教師要如實填寫“報名表”中的有關內容,中心學校要指定相關處室負責人根據報考條件要求逐項嚴格審核所填內容是否屬實并簽名;校長應認真把關,并簽署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報考人、審核人、校長應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四、考試和選聘
(一)考試科目和內容:本次遴選考試全部崗位的報考對象須參加福建省教育廳組織的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委托考試。報考對象只需參加對應學科“專業知識”部分的委托考試,不參加“教育綜合知識”部分的考試。委托考試的內容與省教育廳組織的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內容相同,參見《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已發布)。
(二)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提前網上領取準考證)
地點:查看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三)選聘分配原則
1.加分:
①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年度考核每優秀一次加1分。
②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連續三年當班主任的加1分,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連續五年當班主任的加2分。
③編制在吾祠、靈地、官田、赤水邊遠山區任教且連續任教滿5年或累計滿10年的加1分,連續任教滿10年或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加2分。
以上三項分數可以累加,并記入總分。
2.崗位選聘順序:小學分學科(幼兒園不分)按成績總分(省筆試成績+加分)由高到低自選崗位。
3.成績總分并列選聘順序:①綜合表彰層次較高→②農村任教時間較長→③教齡較長→④筆試成績較高。
五、工資待遇
凡正式調入城區學校任教的教師,到新單位后繼續聘原來已聘的職級。
六、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指定專人將本單位報名表送所在鄉鎮紀委、計生辦、綜治辦審核蓋章后按規定時間送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報名表用A4紙一張雙面打印。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與考者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黨政紀責任。
附件1:漳平市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遴選考試報名表.doc
附件2:漳平市城區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遴選考試報名匯總表.doc
漳平市教育局漳平市委編辦漳平市人社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