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其中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面試合格線為80分。
3.考試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
4.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為止。
5.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或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可進行筆試加分,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150分制加7.5分),但報考“專門崗位”的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對象在2021年4月30日前將《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其中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提交我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并填寫加分申請表,逾期視為自愿放棄加分資格。
六、聘用辦法和工作安排
(一)體檢考核對象確定辦法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又相同的,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因故書面放棄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額,在相應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1)第一輪招聘結束至第二輪補充招聘公告發布當日之前產生的空額(不含當日,下同),在該崗位第一輪報考人員中確定遞補對象(2)第二輪補充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至簽訂聘用合同當日之前產生的空額,在該崗位第二輪補充招聘的報考人員中確定遞補對象;若該崗位第二輪補充招聘無遞補對象或無此招聘崗位,則在第一輪招聘符合條件的報考人中確定遞補對象。(3)按以上規則遞補后無法完成招聘計劃的,按第七條(第2點)要求轉入其他崗位。
3.與縣教育局簽訂合同之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辦法及有關要求
1.聘用辦法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聘用對象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在縣教育局制定的崗位設置表提供的任教學校內,按學科(同一學科,不區分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任教學校。
2.有關要求
根據《中共長汀縣委辦公室長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重新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調動工作的辦法>的通知》(汀委辦〔2019〕91號)精神,新聘用教師在長汀縣教育局所屬農村學校服務必須滿5年,其中在首次入編學校服務必須滿3年。5年內,不得申請參加城區學校交流或城區缺額教師遴選;農村學校服務滿3年后,可申請在農村學校之間流動。
七、第二輪補充招聘有關事項
1.公開招聘采取第一輪招聘和第二輪補充招聘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每輪招聘中只能報考1個崗位。
第一輪公開招聘和遞補結束后,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將進行第二輪補充招聘。已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且第一輪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按照第一輪公開招聘的程序進行。
2.若第二輪補充招聘及按規則進行遞補后仍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含專門崗位),按以下順序調整招聘名額:小學語文(一)、小學數學(一)、小學語文(二)、小學數學(二)、小學語文(三)、小學數學(三)、小學英語崗位。調整增加招聘名額后的崗位在第一輪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注意事項
1.報考對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由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對象應提供準確的聯系電話,開通短信功能并保持暢通,通知將以短信形式發送,無法聯系所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3.有關通知、公示將在“中國·長汀”政府網(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附件:長汀縣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長汀縣教育局
長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