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書、材料等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在任何環節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
2.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辯和試講(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答辯和試講(專業測試)均采用百分制。
答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答辯,答辯時間為6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人際關系、綜合分析等能力。答辯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試講(專業測試):音樂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指定曲目清唱和指定曲目鋼琴演奏;美術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素描;體育教師崗位專業測試內容為隊列隊形規定口令和籃球技能展示;其他崗位試講,試講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20分鐘。試講(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75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答辯時間:2021年3月25日。
3.答辯地點:衡陽師范學院。
4.試講(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5.試講(專業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6.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答辯×40%+試講(專業測試)×60%
答辯、試講(專業測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講(專業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茶陵縣教育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三年。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在的,實行回避。
六、咨詢和監督電話
湖南師范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8975329731(段老師)
湖南科技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3787831608(劉老師)
湖南工業大學報名點咨詢電話:15273345381(譚建新)
衡陽師范學院報名點咨詢電話:17773320085(朱添文)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2021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