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考人員可登錄桐城人事考試網、桐城市教育局網查詢個人成績。
(五)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將在桐城人事考試網、桐城市教育局網上通知公告欄公布。
選擇報名入口①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專業測試。選擇報名入口②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依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人數與有效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超過3:1的比例(比例超過3:1的按3:1的比例確定,低于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確定專業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專業測試。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徽省桐城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2021屆優秀畢業生資格審查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學校出具的能按時畢業的有效證明(學歷層次、專業及所學方向、畢業時間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學生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畢業證書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提供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編號的書面證明和書面承諾。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選擇報名入口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因考生報名條件不符或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六)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方式:無生上課。
2.專業測試內容及分值:專業測試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上課教材內容為高中教材,教材由專業測試組提供。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
3.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4.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5.專業測試程序:每位考生上課時間為20分鐘。每個學科由評委分別準備3個課題,每學科由第一個備課的考生當場隨機抽取一個課題,課題確定后,作為本學科本次專業測試唯一題本。各考生備課時間為40分鐘,第一號考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入備課室備課,20分鐘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備課室備課,以后每隔20分鐘按抽簽號順序送一個考生進行備課;第一號考生備課滿40分鐘,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專業測試室進行上課,以后每隔20分鐘送一個考生到專業測試室進行上課,以此類推。
(七)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有效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三方協議),同一學科有多個招聘單位的,由考生按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自主擇崗(每人限選一次)。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疾旃ぷ鞲鶕䲠M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細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八)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考察合格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具體事項將通過電話或信息通知考生。
3.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與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等網站公示7天。對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市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審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若受疫情影響,獲取證書時間可按照相關規定順延。對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安徽省桐城市高級中學2021年度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納入編制內管理并實行服務期制度,新聘教師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為三年。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安徽省桐城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2021屆優秀畢業生相關政策及考務、體檢與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桐城市教育局網、桐城人事考試網查閱查詢。
(三)本次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為確保此項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市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考務咨詢電話:
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
0556-6121869(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556-6136511(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桐城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2021屆優秀畢業生崗位信息表.xls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