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⒍開考比例確定:
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未達到上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筆試《準考證》領取:2021年4月9日報考者憑繳費收據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及分值: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采取“專業基礎知識(占70%)+教育綜合知識(占30%)”的考試模式。合卷,滿分100分。《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幼兒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專業所學的音樂、美術、舞蹈等方面理論知識等;《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安徽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2019年修訂)》和《安徽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參加考試的筆試原始總成績須達到50分(含加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
1、依照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按規定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日該考官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采取百分制計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2分鐘。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和擬定的方案要求組織實施面試工作。
3、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績合成
面試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樅陽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欄和“教育體育管理-通知公告”欄等相關媒體公布。
縣人社局、縣教體局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以高學歷者優先;若學歷相同的,以年齡小者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五)體檢與考察
縣人社局、教體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當地政府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及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樅陽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欄和“教育體育管理-通知公告”欄等相關媒體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2、選崗
擬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按照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應聘單位(限選一次)。如出現分數相同,則按照上述考試總成績的優先原則進行。
3、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此次公開招聘政策及考試考務、考察、體檢等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樅陽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欄和“教育體育管理-通知公告”欄等相關媒體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招聘整個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樅陽縣人社局0562-3210930
樅陽縣教體局0562-3226316
監督舉報電話:
樅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組0562-3211176
樅陽縣紀委監委駐縣教體局紀檢組0562-322632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1、2021年樅陽縣鄉鎮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2、2021年樅陽縣鄉鎮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3、2021年樅陽縣鄉鎮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教育綜合知識》相關內容.rar
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