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審由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擬參加面試人員按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電子材料。
3.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應聘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筆試成績崗位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報市人社局備案。
5.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棄權的,本人須出具書面聲明,拍照或掃描、傳真發送至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人事處hbxcyjsxyrsc@163.com郵箱。
(七)面試
1.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
2.面試前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在本單位或咸寧市人社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由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通知考生。
4.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計算出來后,對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九)加分政策和個人加分申請
1.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稱職)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村官須仍在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服務時間計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
2.上述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
3.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上述人員須主動下載填寫《咸寧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優惠政策審核表》(附件2),及時向服務單位和各項目市、縣主管部門提供審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員經市人社局“三支一扶”辦公室審核確認后,大學生村官經市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經團市委審核確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經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確認。
4.審核完成后將《審核表》在指定日期前(具體日期另行通告)提交至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勤政樓人事處203室,逾期未提交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優惠政策。
(十)考試成績排名規則和并列優先原則
考生總成績依筆試、面試成績加權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則排名后,考生成績仍相同的,按以下優先順序進入體檢考察:
1.退役軍人優先;
2.應屆畢業生優先;
3.符合崗位表中已經明確優先條件的優先;
4.學歷高者優先。
(十一)心理考核、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考核、體檢、考察人選。心理考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負責組織開展。
1.心理考核與體檢
(1)根據考生總成績崗位排名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考核與體檢人選,心理考核與體檢工作由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組織進行,心理考核與體檢合格的方可進入考察階段。
(2)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學校或受檢人對心理考核與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進入心理考核與體檢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我校指定的醫療衛生單位認真完成全部心理考核與體檢項目,逾期未進行心理考核與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心理考核與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心理考核與體檢項目,待心理考核與體檢結論合格后,再進入考察。
(5)心理考核與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
(3)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遞補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心理考核、體檢和考察,或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遞補人員只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十二)公示及聘用
心理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心理考核、體檢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形成書面報告報市人社局備案。擬聘人員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舉報投訴經查證不實的擬聘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新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崗位管理,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省和市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回避制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八、防疫須知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考試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715-88976610715-8897622。
附件:附件1.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 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咸寧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優惠政策審核表..xls
湖北新產業技師學院
咸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