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面試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21年安丘市公開招聘教育優秀人才報名表》。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二代身份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單),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報考的,應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3月2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出具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的,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供,否則視為放棄。
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或者未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公告,請及時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已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考生不再繳費。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教育理論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教育理論知識占試題分數的10%,專業基礎知識占試題分數的90%。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教學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主要為本崗位學科要求的有關專業知識。
為保證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工作專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考試時間: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現代教育手段實現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講解及課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按學科分別進行,面試順序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備課40分鐘,講課8分鐘。面試內容:相應崗位學科的高中現行教材。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14人的,面試人選統一確定為28人;14人以上的,面試人選按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3.考試成績計算辦法。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將及時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察、體檢和錄用
1.確定入圍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2.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3.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同時,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將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高檢發[2020]14號)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記錄的,考察一律定為不合格。應聘人員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提出復查申請,由教育和體育局報教育部統一提請公安部復查。所有報名成功的人員均默認同意授權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4.選崗。入圍且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崗位。
5.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通過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選取的單位報到,并辦理網上簽約等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未按照相關規定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錄用人員管理
招聘錄用優秀人才列正式事業編制,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離職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他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安丘市公開招聘教育優秀人才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本次招聘的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本次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招聘工作全過程嚴格按照上級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執行。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山東省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錄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安丘市公開招聘教育優秀人才工作專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人事科(安丘市學府街3號)。
咨詢電話:
0536-4221193,0536-4221051(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
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