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成績單;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
3.專業方向證明材料;
4.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應聘的,均作為放棄應聘處理。
(二)考試方式
(1)短期招聘專任教師崗位(A04、A05、A06、A08、A09)和長期招聘崗位考核方式:①試講;②面試。
試講總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總分100分,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試講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試講、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成績計算: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面試分數高者排名在前。
(2)其余短期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考核方式:①試講;②技能考核;③面試。
試講和技能考核總分均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總分100分,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試講、技能考核成績均合格者中,按試講和技能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用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試講、技能考核和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成績計算: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試講成績×40%+技能考核成績×30%+面試成績×30%。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面試分數高者排名在前。
(3)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如有崗位初審通過人數達到20人及以上,則該崗位增加筆試環節,其他考核方式適當調整。
短期招聘專任教師崗位(A04、A05、A06、A08、A09)考核方式更改為:①筆試;②試講。筆試和試講總分均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試講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碼查詢;試講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筆試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布。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其余短期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考核方式更改為:①筆試;②試講;③技能考核。筆試、試講和技能考核總分均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試講和技能考核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碼查詢;試講和技能考核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筆試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學院官網公布。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40%+技能考核成績×30%。
在所有崗位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試講分數高者排名在前。筆試將根據學校安排適時組織開展。試講和技能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技能考核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相關專業技能;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學校根據工作安排適時組織考核,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二)專職輔導員崗位的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本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結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從高校輔導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為100分)為合格,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蘇旅游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7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成績計算: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現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431394、0514-87431662
聯系人:高老師、周老師、陸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4-87437755
聯系人:陳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