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考試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計算成績,總分100分。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本次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核時間、地點
考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予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一)一經聘用,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一經聘用,享受學校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相應待遇(含安家費和科研啟動經費),具體面議。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十二、咨詢與監督
(一)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731-22111070
(二)監督
中共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紀委:0731-22111055
附件1:2021年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x
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
2021年1月29日